浙江再续创新史、勇当排头兵,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,必须发挥企业的力量、平台的力量、人才的力量——
“让有创新梦想的人能够心无旁骛、有信心又有激情地投入到创新事业中”。全社会要为人才发挥作用、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,让他们人尽其才、才尽其用、用有所成。
加快创新主体培育,在培育创新人才、创新企业、创新平台上走在前列。建设创新型国家,需要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、技术创新、市场创新,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,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。而培育创新主体的过程,要由政府主导,高等学校、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。要牢固树立“人才是第一资源”理念,聚焦建设具有影响力吸引力的全球人才蓄水池,抢抓全球人才流动窗口期,深化实施人才新政,统筹党政人才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、专业技术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农村实用人才、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,突出创新型科技人才、企业家和工匠等紧缺人才,谋划实施一批最能补齐发展短板、最能激发潜在优势的重大人才举措。加快创新型浙商队伍建设,形成聚天下英才共建浙江、发展浙江的生动局面。深入实施“凤凰行动”“雄鹰行动”“雏鹰行动”,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,大力培育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,支持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、科研院所组建产业创新共同体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等引领性开源开放公共平台,深化与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等的战略合作,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挥作用。
大力弘扬创新精神,在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上走在前列。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实质上是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,调动亿万市场主体积极性和社会创造活力,更大限度地激发每个人的潜能潜质,大力培育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和浓厚氛围。要大力弘扬红船精神、浙江精神,唱响创新和实干的最强音。要弘扬科学家精神,尊重科研规律,激发家国情怀,激励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追求真理、勇攀高峰。要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,发挥企业家引领创新的关键作用。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深入实施人才新政、科技新政,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上不断发力,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地和招才引智力度,进一步激励创新创业,激发创造活力,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,切实把全省上下的首创精神充分激发出来、调动起来,干出勇立潮头的新气势,干出改革发展的新境界。